關于文化研究,美國學者卡勒教授在《文學理論》(牛津大學1997年版,遼寧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)一書中曾有較為精辟的評述。文化研究在西方從60年代興起,但其實在19世紀就已有萌芽。從歌德、卡萊爾、愛默生的時代就出現了一種新型的著作,它既不是評介文學作品,也不是思想史,也不是哲學、社會學,而是所有這些的融為一體,形成一種新的類型。到了這個世紀的60年代,從事文學研究的人開始研究文學之外的著作。文化研究已經不只是對文學作研究,而是涉及廣泛的社會領域,用卡勒的話說,它“包括人類學、藝術史、電影研究、性研究、語言學、哲學、政治理論、心理分析、科學研究、社會和思想史,以及社會學等各方面的著作”(第4頁)。發展到90年代,文化研究成了人文科學一項主要活動。文化研究的對象,已擴展到整個廣義的文化領域:“令人吃驚的是,隨著文化研究的發展,已經說不清它究竟跨了多少學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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